国家网信办公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
3月2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下称《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规定》主要内容如下:一是明确重要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标准。二是明确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活动条件。三是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制度。四是调整应当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的数据出境活动条件。五是延长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结果有效期,增加数据处理者可以申请延长评估结果有效期的规定。根据《规定》,“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需向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等六种数据出境活动免予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