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标委拟规范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内容标识
8月8日,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编发《网络安全标准实践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内容标识方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给出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进行内容标识的方法,其规定,提供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显示区域中,应在显示区域下方或使用者输入信息区域下方持续显示提示文字,或在显示区域的背景添加包含提示文字的显式水印标识。提示文字应至少包含“由人工智能生成”或“由AI生成”等信息。同时,《征求意见稿》明确,由人工智能生成图片、视频时,应采用在画面中添加提示文字的方式进行标识。提示文字宜处于画面的四角,所占面积应不低于画面的0.3%或文字高度不低于20像素。提示文字内容应至少包含“人工智能生成”或“AI生成”等信息。
(来源: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