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从事污染防治第三方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Tue Oct 31 14:07:00 CST 2023 发布人:华诚小编 分享到: × 微信扫码分享 打开微信扫一扫,分享当前页面 9月5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下称《公告》),执行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公告》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第三方防治企业应当同时符合“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具有1年以上连续从事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实践,且能够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等七项条件。 (来源: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