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等法律
9月4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下称《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2023年修订)》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国家豁免法》,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决定》重点对“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一编进行了修改完善。具体为,一是修改管辖的相关规定,扩大我国法院对涉外民事案件的管辖权;二是增加平行诉讼的一般规定、不方便法院原则等相关条款;三是修改涉外送达的相关规定;四是完善涉外民事案件司法协助制度,增设域外调查取证相关规定;五是完善外国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承认与执行的基本规则。《决定》还对其他各编作了相应修改,比如在原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新增“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一节等。
(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