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发布《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12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修订后《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下称《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随后发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公布《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3年修订)》,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则》主要修订如下:一是着力提高股份回购便利度,放宽并增设一项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而回购股份的条件,取消禁止回购窗口期的规定,适度放宽上市公司回购基本条件,优化回购交易申报的禁止性规定。二是进一步健全回购约束机制,鼓励上市公司形成实施回购的机制性安排,明确触及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情形时的董事会义务。三是进行适应性文字性修改。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