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
6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下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规定》细化明确了明码标价规则,补充完善了部分价格违法行为的认定标准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为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法治支撑。其中,在明码标价方面,《规定》明确了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标示的主要价格要素和遵循的标价原则,并对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明码标价形式作了比较灵活的规定。同时,授权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在充分保障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以规定特定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标示的价格信息,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