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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澳门民商事送达文书取证安排修改文本签署

Tue Feb 18 16:54:00 CST 2020 发布人:华诚小编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的决定》(下称《决定》),自20203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修改后的《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法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安排》(下称《安排》)规定,内地法院与澳门特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的,通过内地与澳门司法协助网络平台以电子方式转递。目前该平台已基本建成,待《安排》修改文本生效后正式启用,平台启用将实现两地送达取证案件的全流程在线转递、在线审查、在线办理和在线追踪。《安排》指出,最高法院可以授权部分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与澳门特区终审法院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省去了过往由高级法院审查和转递的环节。此外,《安排》新增了可以安排证人通过视频、音频作证的规定。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