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印发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
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秘书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下称《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等39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根据《规定》,房屋租售类App的基本功能服务为“个人房源信息发布、房屋出租或买卖”,必要个人信息包括:1.注册用户移动电话号码;2.房源基本信息:房屋地址、面积/户型、期望售价或租金。在线影音类App的基本功能服务为“影视、音乐搜索和播放”,无须个人信息,即可使用基本功能服务。
(来源: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