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气法实施后环保部对违法企业首开千万级别大罚单
环境保护部于2018年1月9日通报对山东凯马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和山东唐骏欧铃汽车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大气污染防治制度的行政处罚决定,两家企业分别被罚款31742102.89元和7036317.64元。环境保护部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全面贯彻实施新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惩生产超标机动车和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行为。两个案件作为十九大之后环境保护部首次处罚的案件具有示范效应,对同类环境违法行为将起到强烈震慑作用。
环境保护部责令凯马公司针对污染控制装置弄虚作假、以次充好,冒充排放检验合格产品出厂销售的违法行为停产整治,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各项罚没款共计31742102.89元。
环境保护部责令唐骏欧铃公司改正生产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罚没款共计7036317.64元。田为勇指出,环境保护部对上述两个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直接实施行政处罚,对两家机动车生产企业开出上千万的巨额罚单,表明了环保部对违法排污的“零容忍”态度。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