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起草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10日。
其中,修订重点内容包括:
(一)扩充适用对象,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纳入对象从企业扩展为企业、个体工商户、其他组织和在失信主体内部担任特定职务、对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自然人、直接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二)扩大列入情形,对市场监管总局各业务条线、国家药监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供的列入情形进行了统一规范,提炼整合相同或者类似情形,剔除明显不符合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原则的情形;
(三)调整管理职责分工,总体上按照“谁管辖、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工作;
(四)完善列入移出程序;
(五)强化失信惩戒;
(六)完善信用修复。
来源: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