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公布《证券市场禁入规定》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修订后《证券市场禁入规定》(下称《规定》),自7月19日起施行。
《规定》修订内容包括:一是明确市场禁入类型。二是关于交易类禁入适用规则。三是明确市场禁入对象和适用情形。《规定》根据新《证券法》第221条,将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分为“不得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担任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身份类禁入)以及“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统称证券交易场所)交易证券”(交易类禁入)两类,执法单位可以选择单独适用或者合并适用相匹配的禁入类型。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