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
日前,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经营者反垄断合规指南》(下称《指南》),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南》共三十条,分为合规管理制度、合规风险重点、合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保障等六章。其中,《指南》规定,经营者可以根据业务状况、规模大小、行业特性等,建立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或者在现有合规管理制度中开展反垄断合规管理专项工作。鼓励经营者的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并履行明确、公开的反垄断合规承诺。同时,合规风险重点包含禁止达成垄断协议、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经营者的法律责任、承诺制度、境外风险提示等。《指南》还明确,经营者可以采取适当的形式明确内部反垄断合规举报政策,并承诺为举报人的信息保密以及不因员工举报行为而采取任何对其不利的措施。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