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公司法修订草案二审稿等13件草案征意
1月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下称《二审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修正草案)》等13件法律草案进行了审议,并对外公布全文,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现已截止。
《二审稿》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强化股东出资责任。二是完善公司治理。三是完善董事责任规定。四是强化上市公司治理。其中,《二审稿》明确失权股权未转让或者注销的,由其他股东按照出资比例缴纳相应出资;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股东转让未届缴资期限股权的,出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来源:中国人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