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就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公开征求意见
2014年9月22日
6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公告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和《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19日。
其中,《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企业法人将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放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限定条件,删除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应当载明“投资额和投资比例”一项的规定。《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则取消了企业经营范围区分许可经营项目和一般经营项目的分类方式以及对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经营期限的登记。
(来源: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