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明确环境税征收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自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的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税法的框架内,对税收征管等方面有关规定作了细化:一是明确了《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所称其他固体废物的具体范围;二是明确了“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场所”的范围;三是明确了规模化养殖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问题,规定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环境保护税。与此同时,新的实施条例还进一步明确了税务机关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税收征管中的职责以及互相交送信息的范围。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