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明确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有关事项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庭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规定:一、最高法知产法庭自2019年1月1日起履行法定职责。二、依照《民事诉讼法》等规定,最高法知产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所称第一审案件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于2019年1月1日前作出,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的,由原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审理;于1月1日以后作出,当事人依法提起上诉或申请复议的,由最高法知产法庭审理。四、当事人向最高法知产法庭提起上诉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等规定,上诉状应通过原审法院递交。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