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对《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
6月2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至7月3日。
《征求意见稿》包含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主要规定、重点合规风险、合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保障等六章。《征求意见稿》明确,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2022年修正)》有关经营者集中规定,可能承担“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等法律责任,并以案例方式告知经营者可以参考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征求意见稿》指出,鼓励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管理制度,特别是在中国境内年度营业额超过4亿元的经营者;建议中国境内年度营业额超过100亿元的经营者建立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合规制度。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