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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拟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

Mon Sep 22 13:19:00 CST 2014 发布人:华诚小编

2014年9月22日

 

 

  7月4日,证监会发布通知就《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5日。


  意见稿列举了因收购、回购、吸收合并以及其他市场活动引发的七种主动退市情形。针对主动退市的特殊性,意见稿在实施程序、后续安排等方面做出了有别于强制退市的专门安排,包括经过股东大会特别多数决通过、聘请独立财务顾问进行专业把关、要求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等。同时,主动退市的公司应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请,并经证券交易所同意。


  意见稿对重大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根据意见稿,上市公司存在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应当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