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所入选上海法院首批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
2015年1月5日
2014年12月19日,经过由上海各级法院法官、行业协会代表、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华诚所高票入选上海法院首批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成为上海市10家一级破产管理人中的一员。
入选一级破产管理人的机构,将获得承办上海市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的资格,包括承办证券公司、银行、担保公司、企业集团、大型国有企业在内的大型破产清算案、破产重整案。
遥想2007年12月,华诚所经过激烈竞争成功入选上海法院首批破产管理人名册,成为了上海市具备担任破产企业管理人资质的12家律师事务所之一,在这迄今的7年当中,华诚所不懈努力、辛勤钻研、始终奔赴在破产法实践的第一线。而今,天道酬勤、大浪淘沙,在上海高院组织的本次破产管理人扩容和分级评审中,华诚所以其在破产法领域的专业、敬业,再度从65家参选破产管理人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中脱颖而出,成功入选上海法院首批一级破产管理人名册。
这是对华诚所以往破产清算工作成果的肯定,同时也证明经过长时间的历练和整合,华诚所现在拥有的专业团队、丰富经验、优质社会资源已足以承办各类重大复杂破产案件。而今,华诚所将再扬帆启航,锐意进取,继续在破产清算、破产重整、公司解散清算、并购重组等领域,尽心维护和争取当事人的更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