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动态 | 华诚代理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入选2020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
近日,在2021年长三角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名义率先发布“2020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十大案例”。
案例包括多种知识产权类型,涉及全省对中外商标、专利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等内容,涵盖自媒体平台、高新技术、药品、汽配等重点领域以及电商、海外贸易等关键环节,多方位展示了浙江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的显著成效。
其中,华诚合伙人刘一舟律师及其团队代理的世界贸易中心协会有限公司与台州世界贸易中心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位列第八。继今年初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将本案列入2020年度浙江法院全面加强知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之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再度评价和肯定了本案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积极意义。
【案情简介】
台州世贸公司在台州建造、运营台州世界贸易中心大楼,在楼宇内外使用 “WTC”、“台州世界贸易中心”、“一座城市只有一个世贸中心”等标识和字样。世贸中心协会认为台州世贸公司等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遂诉至宁波中院,请求认定涉案商标为驰名商标,并要求被告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300万元。
宁波中院一审认为: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商标因服务类别不同而不构成商标侵权。但台州世贸公司擅自在企业名称中使用“世界贸易中心”字样以及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遂判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200万元。
浙江高院二审认为:涉案商标在第41类会展等服务上具有很高知名度,应获得较强力度的保护。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商标核定使用的服务的目的、内容、方式、对象等存在较大关联,以相关公众的一般认识标准,应认定构成类似。因此,台州世贸公司等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遂判决:停止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消除影响,共同赔偿300万元。
【推荐理由】
本案是人民法院依法平等保护中外权利人合法权益,全额支持权利人诉讼请求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对高知名度商标给予相应强保护的价值导向,树立了平等保护的良好国际司法形象,营造了公平竞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本案代理团队:版权商标诉讼团队 刘一舟律师 凌茹实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