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成功举办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文化演艺行业法律实务沙龙
10月21日下午,华诚在静安洲际酒店成功举办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文化演艺行业法律实务沙龙。本次沙龙由第二十届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主办,中国上海国际艺术节承办,华诚律师事务所、华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和公司法务联盟共同协办。

首先,华诚律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杨军律师为本次沙龙做了精彩的开幕致辞,为本次活动拉开序幕。

华诚合伙人蔡逸奇律师全程主持了本次沙龙。沙龙采用了研讨会的形式,由华诚合伙人律师和资深律师分别担任三个话题的主持人,由特别邀请的几位业内知名企业的法务或高管以及资深税务师等专业人士分享观点和经验,以此引发现场与会嘉宾的思考和讨论,在轻松的氛围中探讨当前业内的热点问题。

首先,华诚合伙人张黎明律师主持了《文化演艺作品的商标品牌保护问题》这一话题的讨论。张律师以法国动画短片《商标的世界》为例切入话题,引出了当前商标抢注频繁发生这一现象。随后,张律师引用了功夫熊猫商标异议案、方大同商标无效案和非诚勿扰商标无效案这三个热点案例,谈及商标抢注的几大应对手段和预防策略,提示与会嘉宾将著作权、姓名权、商号权和商品化权作为权利基础,通过注册、监控、异议、无效、撤销、协商等手段达到有效保护文化演艺作品所涉及的商标和品牌这一终极目的。最后,张律师解析了商标申请布局与品牌保护的相关要点,包括将公司名称、影视作品名称、角色名称、明星艺人姓名(含艺名)以及衍生产品(主题公园)名称等纳入申请商标注册的考虑范围,以防陷入己方有价值的商标被他人抢注的不利境地。


这个环节中,华诚邀请到浙江广播电视集团法律事务部的宋如康先生和上海灿星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务总监彭勇先生作为分享嘉宾,分别从热门电视节目的委托方和制作方的角度,分享了各自在其专业领域曾经遭遇过的法律问题。
随后,华诚文娱业务的资深律师郑明礼主持了《文化演艺作品衍生开发的规划》这一话题的讨论。郑律师首先梳理了演艺作品衍生开发的主流类型,并简要分析了话剧作品开发成电影作品、音乐作品开发成电影作品的典型案例,并分别介绍了开发综艺节目、连续剧、音乐、游戏及小说等作品所面临的各类法律问题。随后,郑律师与特邀嘉宾——念聚场(上海)影业有限公司(下称“念聚场”)总经理王梦微女士,以念聚场与湖南卫视合作成功将《撒娇女王》《21克拉》等热门话剧作品开发成电视话剧为例,通过问答的方式向与会嘉宾详细介绍了电视话剧产生的过程及引发的思考。最后,郑律师从政策、版权及资质等层面,和与会嘉宾一起探讨了衍生开发的风险控制问题。

最后,华诚合伙人朱小苏律师主持了《演艺活动中涉税问题点滴》这一话题的讨论。朱律师以今年业界某知名艺人偷逃税案作为话题的切入点,与华诚主管合伙人钱军亮律师,以及尤尼泰(上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沈聪先生,共同探讨了演艺活动中涉税这一当前备受关注的热点话题。

钱律师首先列举了“阴阳合同”最常见的几种形态,即:主体的阴阳、内容的阴阳和金额的阴阳。随后分析了阴阳合同的法律后果,包括合同法上对阴阳合同效力判定问题、阴阳合同的违法性以及税收违法性。此外,钱律师也谈到了拆分合同的问题,辨析了拆分合同与阴阳合同之间的关系,指出拆分合同的违法性在于其以避税为目的,不符合真实的交易关系,而合法的拆分合同则不以避税为目的,符合真实的交易关系。

沈聪先生则分享了一些其近二十年来和税务局打交道的经验之谈。以某知名艺人偷逃税案为例,沈先生按照不同的纳税基础(个人劳务报酬、个人薪资所得、个人工作室的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等)现场为与会嘉宾计算了一遍各种情形下的应纳税额,也从侧面揭示了艺人通过各种途径避税的本质原因所在,但无论如何,税收优惠、财政支持和偷逃税款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法律的底线是不容触碰的。

此外,三位还探讨了诸如拆分合同是否完全不可碰触,演出服务合同相关的发票内容如果与实际提供服务内容不匹配,是否会产生风险等实践中经常碰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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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小时的沙龙,当然无法详尽演艺行业法律实务的方方面面,但与会嘉宾均表示受益匪浅,对华诚在国际艺术节期间的法律实务沙龙也做出了高度评价。华诚的各类法律实务沙龙仍将继续,敬请关注本订阅号和华诚官网,期待您参与我们的下一次活动。